回到主页

关于开展2024年大连市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2〕8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大连市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已授牌的商标品牌指导站。
二、申报材料
(一)《商标品牌指导站申请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四)国内外商标注册和其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等咨询和指导服务材料;
(五)协助市场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区域品牌打造或知识产权示范创建等品牌创建活动证明材料;
(六)为我市挖掘或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证明材料;
(七)开展地理标志的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工作证明材料;
(八)协助并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维权援助等工作的证明材料;
(九)为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转让、许可、交易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的证明材料;
(十)组织开展涉及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建设、标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宣传培训的证明材料;
(十一)商标品牌服务人才名册;
(十二)开展有关研讨、经验交流和相关调研证明材料;
(十三)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填写《商标品牌指导站申请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项目资助满两年的可再次申请资助。
(二)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材料推荐单位一栏签章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申报主体通过大连市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四)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信用查询和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年度预算择优拟定资助主体,进行公示。
四、受理时限
请申报主体于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大连恒丰商标事务所(www.dlhengfeng.com